1月24日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关于转发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
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在开展核酸检测时,要严格执行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项目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加急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通知》明确
各类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合检测价格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类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应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加强核酸检测力量,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出具检测结果,满足群众检测需求。
上述要求即日起执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监管职责,确保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群众核酸检测费用不增加。
新闻多一点>>
2021年12月6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下调为40元/人次,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和“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统一下调为10元/人次。
上述2项价格均包含检测试剂,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不区分检验方法,且为全省最高限价,各市(州)同一检测项目价格不得高于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该《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据实收取费用,不得混检套收单检费用,不得对单纯进行核酸检测人员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
随着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
为确保节日群众健康安全
便利市民和来绵返绵人员就近开展核酸检测
1月23日
绵阳各县(市、区)在南郊机场、
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
设置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
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采样
据了解
便民采样点的服务时间为
每日8:00-20:00
其余时间段
有核酸检测需求的人员
可到就近核酸检测服务机构采样
温馨提醒来(返)绵人员:
请根据现场指引或工作人员引导,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开展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流动。
来源:绵阳医疗保障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